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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蹭“冰墩墩”热度,违法!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北京冬奥会虽然已经结束,但吉祥物“冰墩墩”的热度不减,个别经营者借机打起了歪脑筋。

  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个别商家存在销售盗版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情况。2月28日,该院以此线索为契机,联合科尔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多家市场、商超进行全方位检查,查处违法商家两家,当场扣押钥匙扣、服装等盗版“冰墩墩”产品,形成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合力。公益诉讼检察官还对商家进行现场普法,切实增强经营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冰墩墩”作为奥林匹克标志、2022年北京冬奥会吉祥物,是中国承办冬季奥运会期间与世界交流的标志性形象,在国际和国内都具有极强的宣传、交流作用。“冰墩墩”形象设计的著作权归属于北京冬奥会奥组委。北京冬奥会奥组委已将“冰墩墩”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就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还将其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公告。任何未经许可使用“冰墩墩”形象、标志的行为都是对北京冬奥会奥组委合法权利的侵害,也是对国家利益的损害。

  检察官在此郑重提醒:盗版“冰墩墩”卖不得,也不能买,千万莫让假“墩墩”破坏了真“墩墩”的形象,侵犯知识产权是违法行为,重者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在今后的工作中,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行进一步探索,持续发力,强化监督,密切关注涉及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商家、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引领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马向南、史锦仪)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pfxt/53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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