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自己的身份,骗取他人的信任,还“神通广大”的能为他人安排正式工作,就这样东河区的刘某某在得到“信任”后,骗走两名被害人8.2万元。
日前,东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诈骗案,并依法判决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基本案情
2018年9月,刘某某向被害人李某某虚构自己有能力为其安排成为生态环境局环保监察支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收取被害人李某某现金5.5万元并出具收条,后又以安排工作请客吃饭为由收取李某某微信转账2000元。
2019年5月,刘某某主动联系张某并向其虚构自己有能力为他人安排地震局正式编制工作,随后,张某带着被害人张某某为其二女儿安排上述工作,刘某某于当日收取张某某现金10万元并出具收条。
因“上班”通知遥遥无期,要求退钱也多次未果,被害人便报了案。公安机关立案前,刘某某分别退还二被害人5.5万元、2万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刘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已构成犯罪,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量被告人积极退赔、认罪认罚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就业道路千万条,莫贪“捷径”陷圈套 。
现实生活中,因为托人找工作而被诈骗钱财的事情时有发生,是因为部分人对“走捷径”抱有侥幸心理,不惜重金“走后门”“找关系”,这都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求职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正规渠道,不要轻信“内部关系”。一旦遭遇此类诈骗,要注意留存转账、聊天等相关记录,及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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