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法官将法庭搬进了社区,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说法的方式,教育引导群众不做电信诈骗“工具人”,远离“帮信”犯罪。
2021年12月份,黄某浏览网站时,下载了一个图标为纸飞机的境外软件。通过浏览该软件兼职信息,黄某发现一个名为“洗米”的任务。申请加入后,黄某按照对方要求的操作流程收集提供洗钱走账需要的银行卡,后在与上级聊天过程中得知卡内流入资金为违法犯罪所得钱款。2022年1月11日,黄某又以提供2000元报酬为由,说服其同学苏某提供银行卡等相关账号信息。苏某遂将自己的招商银行卡和绑定app的手机交由黄某进行走账。期间,苏某提供的招商银行卡共涉2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单向流入资金67万元人民币。2022年1月20日,苏某与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中,公诉人就案件的证据一一进行举证,并就本案的法律适用、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二被告人的认罪认罚表现发表量刑公诉意见。庭审法官对公诉人的意见予以采纳并当庭作出有罪宣判。达尔罕社区30余名群众现场旁听庭审,鄂尔多斯市电视台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群众现场宣传了电信网络诈骗常见案件类型,提醒居民群众不要轻易出租、出借“两卡”,参与“灰产”链条,为犯罪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要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账户等,莫为“蝇头小利”或者所谓的“闺蜜情谊、哥们义气”触犯法律。交流中,居民群众纷纷表示,坚决不会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出售、借用给他人,一定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巡回审判是连接法院与基层人民群众的桥梁,法官走下审判台、走出法院,将法庭搬进社区,搬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同时通过以案说法、现场普法,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法官提示
提供“两卡”虽不是直接诈骗行为,但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行为,而提供电话卡、银行卡帮助支付结算,情节严重的,依法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此外,“帮信”行为除受到相关惩戒以及涉嫌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外,还有可能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危害性极大,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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