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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司法局:四员一体“小网格” 构建乡村振兴法治化“大格局”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省党代会报告提出,要深入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持续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守护好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为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近年来,中山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将人民调解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基层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四支队伍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四员一体”小网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日常普法、法律咨询、排查矛盾、调解纠纷各环节引导群众信法守法,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实现矛盾不上交”。

织牢织密人民调解员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主力“网”

“终于不滴水了,看着心情都好起来。”石岐街道某小区居民万阿姨表示,她因楼上邻居罗阿姨家在阳台加装外墙置物架产生滴水现象,影响到自家阳台晾晒衣物向社区求助。在社区调解员的帮助下,双方厘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成功化解了自罗阿姨家装修以来积累的矛盾,“邻里关系和谐不少,前两天他们还邀请我去家里做客。”万阿姨笑着说。

为充分将矛盾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市司法局不断加强行业调解特色创新工作,广泛开展“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医调对接”等工作,“我们一年为人民法院调解成功780宗案件,用实践举措减少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黄敏卡介绍,目前,中山共有402个备案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镇街调委会23个,村(社区)调委会278个,企业事业单位调委会23个,其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78个,涵盖了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知识产权、商会、保险行业、银行业、花卉等多个领域。

人民调解,点亮城市法治与文明之灯。一直以来,中山将人民调解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积极推动组织建设和工作机制健全,创新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坚持和发展中山特色“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分级设置,中山已经构建起依托网络、聚焦网格的调解工作队伍,推动形成访调、诉调等数据共享、有机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队伍体系。”黄敏卡表示,2021年至今年5月底,中山各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8250宗,调解成功8195宗,调解成功率达99.33%,开展纠纷排查3026次,排查发现纠纷1774宗,预防纠纷1556宗,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扎牢扎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治大船千根“锚”

“他(梁玲辉)好热心帮助我们,不然我们村民不会走这些法律程序。”民众街道浪网村万群四队队长萧柏棠如是说。作为民众街道驻村法律顾问,梁玲辉主要担任浪网村、义仓村、沿江村三村的常年法律顾问,除了平常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五个一”法律服务外,还每年为村民免费提供一宗诉讼代理和法律援助服务。法律知识“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诉讼“引导员”、法律援助“联络员”……以梁玲辉为代表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化身多面手,将法律服务下沉一线,送进基层,将法治意识充分浸入社会肌理。

早在2014年,中山就启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个村(社区)分别通过镇街公开招投标、村(社区)自行聘任等方式与60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聘请137名社会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持续实现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黄敏卡表示:“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市司法局还推动各镇街创建了45个各具特色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示范项目,围绕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规范化建设,以特色服务项目为切入点,突出镇(街)村(社区)法律顾问特色,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优化法律顾问服务品质,并从中遴选出13个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品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数据显示,2021年至今年5月,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发挥熟悉社情民意的独特优势,累计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讲座1607场次,实现每个村(社区)平均开展法治讲座5.8场,解答法律咨询8467宗,出具法律专业意见749份,开展人民调解89宗,提供法律援助14宗,其他法律服务209宗,真正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基层治理的好参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用心用情发挥基层网格员化解矛盾纠纷的“本土”作用

目前,中山设置四级联防网格。其中,镇街一级划分23个一级网格;村(社区)等领域划分316个二级网格;村(居)民小组、商住小区、经联社、机关单位、企业、商圈等领域划分2917个三级网格;通过党员包楼幢、包户、包班组等形式设立10288个四级网格,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组织体系。“市司法局以此为依托,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建立法律服务联系小组,推进社区民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力量下沉网格分类开展工作,创新探索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菜单式普法’模式,将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文书代拟、法律条文解析等送到群众身边。”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周朝阳表示,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尤其延展至社会最基层,链接千家万户的网格员,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将基层“法律人”与“网格”有机结合,探索创新党建引领法治化网格治理的新路子,实现“网格化治理、组团式法律服务”,以“小网格”构建乡村振兴法治化“大格局”,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做实做细培育一批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引领示范

“‘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居)民。”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侯坤侬介绍,为进一步规范推进全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市司法局研究出台《中山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指导全市各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

当前,市司法局已经培育了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并通过“多融合”机制逐步将网格员发展为“法律明白人”,有效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并将群众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有效避免了问题累积。(中山市司法局)


原文链接:http://www.gdzf.org.cn/zwgd/202206/t20220610_10977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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