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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检察院: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大局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2017年以来,福泉市检察院在福泉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福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强化责任担当

2017年以来,福泉市检察院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快捕快诉69件167人。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8人,不起诉15人。

该院提起公诉妨害信用卡管理、信用卡诈骗、洗钱等犯罪案件11件17人。积极参与电信网络犯罪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断卡”行动,打击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9件18人,对相关诈骗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批准逮捕29件44人,提起公诉4件6人。

提起公诉涉扶贫案件15件16人。共救助涉案困难群众25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0.13万元。累计选派31名干警参与牛场镇三江村驻村帮扶,资助和协调帮扶资金70万余元。

提起公诉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0件30人,提出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检察建议52份,监督“补植复绿”生态修复800亩。

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推进网上审查、远程提讯等“非接触”方式,消除疫情对办案的不利影响。针对公共领域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防疫物资的流通监管等发出检察建议,助力疫情防控。

践行司法为民

福泉市检察院依法惩治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25件1629人,批准逮捕533件75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43件1829人,提起公诉951件1265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暴力性犯罪,提起公诉154件178人。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4件31人,重拳“破网打伞”,提起公诉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2人。2021年,福泉市检察院被黔南州委州政府评为“黔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打击高压态势。2017年,该院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件14人。2018年以来,福泉市检察院站好反腐败斗争的新“哨位”,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3件23人,提起公诉23件23人。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28件38人,不起诉24件31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准逮捕50件58人,提起公诉44件51人。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累计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5300余人(次)。选派17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担任2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题讲座150余次,制作、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0000余份。推动建成福泉市首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共30000余人(次)参观学习。

针对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福泉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320份。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63件(次)。对确因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3.53万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聚焦主责主业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福泉市检察院对涉嫌犯罪未移送司法处理的案件,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14件1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移送并建议有关行政机关作行政处罚1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人,监督撤案37人,纠正侦查程序不规范67件(次),依法追捕追诉21人。对刑事审判案件提出抗诉10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6次。对看守所监管活动提出监督意见24份,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5件。对监外执行管理提出监督意见64份。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福泉市检察院加强对法院民事审判活动、裁判结果、执行活动的监督,发出各类监督检察建议116份。办理涉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5件,其中28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17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对行政审判活动发出监督检察建议11份;对非诉行政执行活动发出监督检察建议21份;推进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7件。针对诉讼监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不作为、执法不规范问题,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5份。

公益诉讼有序拓展。摸排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80件,立案后发出检察建议85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突出职能建设

五年来,福泉市检察院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11个精简为5个,完成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刑事检察“案-件比”从2017年1:1.76下降至1:1.14。

与此同时,福泉市检察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691件887人,适用率85%。

用好12309检察服务平台,提升司法效率。该院积极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应用和无纸化办案,累计从网上接收案件147件、移送案件139件。

坚持固本培元

福泉市检察院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以党建促队建,锤炼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

积极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廉政风险管控,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拒腐防变、廉洁从检。

强化岗位教育培训,累计开展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培训1069人(次),干警综合素能稳步提升。福泉市检察院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贵州省“2018-2020年度”全省文明单位、“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其中,该院干警获省州市表彰41人(次)。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审议意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积极参与福泉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五年来,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122件,公开法律文书129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9条。

未来五年,福泉市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握政治方向,始终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民心民生,以更深厚的为民情怀增进百姓福祉;围绕中心大局,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严格依法履职,进一步增强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自觉;锻造过硬队伍,进一步增强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323/508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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