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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法院:抗拒执行匿行踪 挂靠公司偿货款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日前,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该院“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采用释法明理和扣划存款并用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企业权益,取得良好法治效果。 据悉,被执行人徐某与某工程公司系挂靠关系。徐某承接某单位装修项目后,与某建材公司签订合同,由该公司向徐某供应建材。由于徐某始终拖欠部分货款拒不支付,建材公司起诉徐某和工程公司。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徐某向建材公司支付货款33万元,工程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判决生效后徐某及工程公司均未支付货款,建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为切实保障申请人企业合法权益,贵溪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从服务保障全省双“一号工程”和优化营商环境出发,立即冻结工程公司和徐某的银行账户。因徐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一直隐匿行踪抗拒执行,在无法与徐某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为确保被欠货款得到及时兑付,执行法官多次传唤工程公司法人代表,耐心向其阐释法律法规、执行政策和人情事理,同时明确告知该法人,在其履行偿还义务后有权依法向徐某主张追偿。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和教育劝诫,工程公司最终同意法院从该公司账户内直接扣划执行款。执行部门随后第一时间全额扣划执行款交付建材公司,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原文链接:http://www.jxzfw.gov.cn/2022/0620/2022062041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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