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民声民意

樟树市立足“三项举措”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走深走实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制定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须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樟树市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实现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强化培训,发起宣传闪电战。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推动各地各成员单位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重要任务,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业务实际,分层分级统筹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法治思维,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如:1月17日,福城街道在街道工作例会上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1月24日,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1月20日,市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结合民政工作职能重点对预防和治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及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截止目前,全市举办宣传讲座10场,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横幅200余条,发放宣传册7500余册,张贴海报600余张。

  进村入户,奏响宣传最强音。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目标,组织全市党员干部下沉网格,结合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帮扶等,采取普法讲座、现场讲解、案例解说、张贴海报、发放传单等形式,让《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同时,在商超集市、车站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组织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骨干,向现场群众宣传相关知识,解答群众咨询,并以近年来办理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例为示例,向群众讲解黑恶势力的基本特征、常见作案手法及相应风险防范提示,倡导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各乡镇(街道)、村委(社区),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优势,坚持每天中午12点和下午6点两个时段循环播放,让《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深入千家万户、田间地头,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学习宣传网络。如:1月14日,张家山街道在街道农贸市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双金园艺场扫黑办组织工作人员、平安双金志愿者、网格员共70余人,分别在34个网格区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共组织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骨干近210余人(次),开展入户宣传2.3万户,解答问题12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多维覆盖,构建宣传新机制。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特点,充分借助传统媒体、新媒体矩阵、行业阵地等载体,有针对性的进行普法宣传报道。通过“平安樟树”“樟树发布”等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抖音等新媒体阵地进行法律宣传,开通扫黑除恶动态内容模块。与电信公司签订宣传业务服务协议,定期向人民群众推送普法宣传信息,有效提升宣传覆盖面。目前,已向群众推送相关信息提示10万余条,转发至微信群1000余次,各平台阅读量累计达到5万余次。


原文链接:http://www.jxzfw.gov.cn/2022/0225/20220225392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