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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美丽辽宁振兴发展“高颜值”——全省法院以环境资源审判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网络新闻发布会,据《辽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20—2021)》显示,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220件。

  2020-2021年全省法院审结涉环境资源污染案件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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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美丽辽宁建设进程中,全省法院主动担当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大政治使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业化推进,司法打击、保护效能彰显,为推进辽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点睛

  举目已是千山绿,宜趁东风扬帆起。

  据介绍,今年省法院打造环资审判品牌实施“一二三四五”工程,即围绕为建设美丽辽宁提供有力环境司法服务和保障“一项中心工作”;夯实深入推进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和抓紧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两个基础”,汇聚法院与公安、检察等政法机关之间,法院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之间的“三方合力”,争取政治、法律、社会和生态“四个效果”有机统一;着力服务保障能力实现新进步、专门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改革创新迈出新步伐、审判质效获得新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影响力达到新高度的“五个新突破”,推动新时代辽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表示:“辽宁法院将继续聚焦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实现振兴发展‘高颜值’绘就亮丽的法治底色。”

  盘锦中院联合盘山县法院开展爱鸟护鸟普法宣传活动

  盘锦中院联合盘山县法院开展爱鸟护鸟普法宣传活动。

  关键词:专业机构

  构建特色环资审判体系

  谢大爷眉头紧锁,嗓子冒烟;刘大哥直挠脑袋,唉声叹气。

  眼看着绿油油的菜,一场雨过后全黄了……

  去年1月,原告谢某某、刘某某诉某耐火材料公司土壤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在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敲响了该院集中受理环境资源案件第一槌。

  两位菜农承包的两亩土地与从事耐火材料生产的被告厂区相邻。一场暴雨将被告产生的粉尘冲入菜地,土地遭受污染,收成也打了水漂儿。

  案件诉至法院后,主审法官向双方列举了周边土地损害赔偿的案例作为参考,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对损害赔偿的数额达成一致。被告企业亦表示立即整改,承诺避免污染事件再次发生,最终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去年年初,省法院紧紧围绕辽宁省“两屏一带两廊”功能区规划,印发实施《辽宁省关于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规定》,构建了由1家高院、1家专门法院以及指定管辖的6家中院和16家基层法院组成的“1+1+6+16”环境资源审判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宗胜认为,“全地域、全审级、全过程的跨区域集中管辖制度,推动解决跨行政区划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九龙治水’问题,有利于打破‘诉讼主客场’、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保护、系统治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省法院专门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庭,打造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深入推进环资审判专业化、专门化、体系化建设。

  目前,全省法院共有环境资源审判庭12个,在其他庭室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子11个,共有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118人。近两年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从无到有、稳健发展;审判力量从有到精、集结整合,确保环境司法理念和裁判规则在不同类型环境资源案件中得到统一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

  关键词:恢复生态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

  “黑色GDP”不做减法,“绿色GDP”就没有加法。

  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诉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某公司所建热电厂未取得环保验收手续即行生产,造成大气污染。法院判决某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000余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据悉,该案通过司法裁判既让大气污染者承担责任,又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探索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环境修复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引入环境公益专项基金,确保修复费用专款专用。

  一边保发展、一边保生态,全省法院用足用好用准法律手段,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山还是那座山。它曾是卫星“看不见的城市”,如今它成为游客“看不够的城市”。这就是本溪市,目前,森林覆盖率已超过75%,居全省首位。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穆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判决其补种落叶松苗1812株,面积6.1亩,要求当年栽植成活率达到90%以上,3年后保存率达到85%以上。如不能实现上述补种目标,则承担恢复生态功能费用10849元。

  这是全省法院构建“责任人修复+政府部门监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回访)+人民检察院监督”生态综合治理路径的一个缩影。

  让青山永驻、碧水荡漾。全省法院坚持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种修复形式,打造“惩防治”一体化保护格局。

  关键词:生态红线

  守护“粮仓”、生灵、文明

  今年3月8日,我省环资审判工作迎来“高光时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提到:辽宁法院严惩污染、盗采黑土犯罪,对依法守护“黑土地”“大粮仓”给予充分肯定。

  去年,全省法院依法打击污染、侵害耕地犯罪,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106件,依法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省法院与省公安厅等单位会签《开展打击整治“砂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依法严惩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黑恶势力犯罪;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环境公益诉讼暨为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与保障座谈会,围绕辽河平原区黑土地保护进行研讨交流。

  去年,一起非法猎捕、运输、出售和收购斑海豹系列案件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案件涉案人数众多,共有42名被告人、7家被告单位,分别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被告人翟某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其余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7家被告单位分别被处以人民币30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依法追缴各被告人及被告单位违法所得并没收犯罪工具。

  据了解,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最大的鳍足类海洋动物盗猎案。

  秉持“严格执法、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资源法治理念,全省法院积极探索环境行政调处与司法裁判的衔接,为环境资源纠纷的解决提供多元化选择。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丹东市人大环资委员会、检察、公安、司法行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搭建生态环境多元共治平台,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实行环境资源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实地考察法库獾子洞湿地、辽河干流法库段和平橡胶坝生态示范段、沈北七星湿地,与生态保护单位共建实践基地,打造多元共治实践平台;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与营口市环保局在营口自贸区设立环保涉法“一站式”服务中心,健全环境保护案件“一站式”工作联席会议、重大案件通报等制度,实现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2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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