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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积极构建检警协作新模式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4

  □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杜宇 吴颖桢

  今年来,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积极履职,构建新型检警协作模式,助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形成“检警大控方”格局有效融合新局面。

  检警联动新阵地

  洛江区检察院与洛江公安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合下发工作规定;并共同建立强化刑事案件侦捕诉衔接、重大疑难案件介入侦查、听取意见等工作机制,先后签订了6份文件。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双方总结以往经验,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理念凝聚更多共识,为检警联动新阵地的建立夯实了基础。

  洛江区检察院最大限度利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集约化、信息化、智能化的优势,实现精准化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实行双主任制,由轮值检察官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双方厚植“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打造全面监督、咨询指导、协作配合和资源共享等“四大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提前介入、听取意见、类案会商、联合专项检查、业务研判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

  监督制约更有力

  洛江区检察院有效发挥捕诉一体办案优势,开展刑拘后未报捕未移诉专项检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刑事“挂案”专项监督等活动,综合运用口头与书面、个案与类案等多种监督方式提出意见,每季度向公安机关通报补充侦查工作,不定期分析执法办案情况。

  今年第一季度,洛江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反馈刑事办案情况,提出7类司法办案瑕疵问题,引起公安机关重视,在全局案件质量分析会上予以通报。该院突出监督制约,力求监督精准到位,监督立案数、纠正漏捕、纠正漏诉等“两项监督”6个核心数据同比增长,退补率同比下降。

  协作配合更有效

  洛江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依托办公室作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载体,促进捕前分流,做好不捕说理、捕后取证跟踪、捕后诉前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促成刑事和解6件。

  同时,用好引导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等手段,有效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特别是在办理跨境赌博案件、涉黑恶案件、涉邪教等重大复杂案件时,凝聚办案合力,强化行刑衔接、类案治理,共同提高办案水平。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2/duiwujianshe_0608/19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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