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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而行绽芳华 初心不负“检察蓝”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在不久前举办的第一届天津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一位青年女检察官以其扎实过硬的业务功底、奋发饱满的精神风貌,一路过关斩将,取得优异成绩,荣获“业务标兵”称号。她,就是市检二分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孙允婷。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成绩背后是她数年如一日的勤奋与坚守。工作8年来,她为理想装上翅膀,从略显青涩的学生蜕变成一名敢于担当的检察人。她用对法律的忠诚和对人民的赤诚,不断续写着自己的检察梦。

  为民维权有温度 精准监督显法度

  民事检察工作贴近百姓,事关群众利益。多年来,孙允婷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申请人李某患有智力残疾,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李某原在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对于工资总额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为此双方诉诸法律。

  一见到孙允婷,李某的丈夫情绪激动地说:“我妻子是智力残疾人,在单位任劳任怨,辛苦工作了很多年,现在生活没有保障,到最后只拿到这么点钱,我一定要替她讨回公道。”看着李某无助的眼神,孙允婷心里很不是滋味。

  梳理案件事实后,孙允婷认为该案争议焦点是餐补和交通费等是否属于工资总额。通过查询裁判文书网,她发现该案与大部分判决均是依据1990年实施的相关规定,将餐补和交通费排除出工资总额范围。

  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但孙允婷不甘心,她认为这个规定已经出台很多年了,与现在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不相符,是否已经有新规定取代了原来的规定?带着这个问题,她一头扎进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里。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她发现2009年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按月按标准发放的交通补贴、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孙允婷又咨询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财政部门等相关单位,进一步印证了她的判断。

  于是,孙允婷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请抗诉,详细论述了餐补和交通费的性质,以及属于工资范围的理由,并且阐明了准确的法律依据,最终法院改判。

  通过检察机关的抗诉,法院更新了对工资总额的认识。在工资总额的认定问题上,只要餐补和交通费是按月按标准发放,且列入工资台账,那么都属于工资范畴。这就统一了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具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体现了精准监督的理念,扩大了民事检察监督的影响力,达到“办理一件、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熠熠检徽护公益 披荆斩棘勇破冰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后,孙允婷作为青年业务骨干,勇挑重担,参与办理了全市第一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天津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在无任何污水处理设备的情况下,明知配电箱进行酸洗磷化加工生产会污染环境,仍将废水排进河沟,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这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本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没有任何经验可遵循。面对挑战,作为办案组成员的孙允婷选择迎难而上,仔细研读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办案指南,总结外地办案经验,为案件办理提供思路。

  在办案过程中,她和同事们加班加点,多次前往污染河流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与法院、环保部门及公益组织商讨鉴定、赔偿、环境修复等问题,并制作法律文书,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范本。

  在诉讼过程中,污染企业抗辩称,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公益组织不具备起诉资格。为了补充证据,孙允婷前往社会团体管理部门调取了该公益组织设立时的批准文件及近5年的章程等证据材料,有力反驳了污染企业的主张。最终,经过办案组的不懈努力,该案调解结案,污染企业积极承担治理修复责任,在被污染河道旁安装净水设备,净化被污染的河流。

  该案的办理标志着本市在民事公益诉讼领域成功破冰,实现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案件“零”的突破。该案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并入选“天津市2018年度十大影响性案例”。

  为保证治理的效果,案件办结半年后,孙允婷与同事继续跟踪回访,实地查看修复后的环境。当看到被污染的河流恢复了往日的清澈,她和同事的心里才踏实。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在工作中,孙允婷充分履行民事检察职能,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在办理一起股权纠纷案中,申请人是某民营企业的负责人,他坚称自己已经支付了股权转让金,但法院未予认可。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申请人提交了一份新证据。

  为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案件质量,孙允婷首先核实了该公司的账簿和原始凭证,并多次询问财务人员。同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情况,孙允婷到税务部门查明,档案中留存的凭证与申请人提交的新证据相符,印证了该证据的真实性。在扎实细致工作的基础上,孙允婷拿出提请抗诉意见,最终被再审法院采纳,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孙允婷共办理各类案件近400件,其中提请抗诉40余件,目前法院已改判10余件;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7件,法院采纳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8年磨砺,灿然花开。孙允婷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嘉奖两次,获得“天津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标兵”“天津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并有多篇论文获奖。如今的孙允婷一如既往地秉持着对法律的信仰,用坚韧书写担当,用真情温暖民心,在自己的岗位上绽放青春年华!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rw/cazx/tjcaw-iktzqtyt88137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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