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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解员助力劳动争议源头化解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近日,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共同建立的本市第二家“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在南开区揭牌成立。自去年9月本市首家“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在河西区成立以来,本市选拔组建了高素质、专业化的律师调解员队伍,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在劳动争议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引导更多劳动者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化解“快递小哥的烦心事”

  在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要全面了解情况,在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快递员小吴自2020年3月起就职于某货运公司。该公司未与小吴签订合同,双方约定按照每单1元的标准,通过微信转账形式支付劳务报酬,支付时间不固定。同年11月底,小吴离职回老家工作,该公司拖欠小吴当月劳务报酬未予支付。小吴与公司负责人多次沟通无果,于今年3月提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2倍工资差额,共计42413元。

  律师调解员第一时间与该公司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公司负责人承认拖欠小吴一个月的工资,但由于小吴曾找公司预支过工资,故公司拖欠的金额没有小吴主张的这么多,由于双方在金额上未能达成一致,所以纠纷一直没能得到解决。

  调解员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调解原则,向该公司负责人讲清讲透法律规定。同时向小吴释明,进入仲裁阶段可能存在的风险,建议其今后找工作时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经多次沟通,该公司同意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并通过微信转账即时支付。

  “以货抵债”灵活解难题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调解员会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实际付出、内心感受和生活状况,通过调解帮他们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还要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通过细心沟通,赢得双方信任,进而找出最佳调解方案。

  在一起纠纷案件中,黄女士于2019年5月入职某科技公司,但直至10月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2020年12月,该公司以“经营困难无法支付工资”为由解聘黄女士,双方未就补偿金等问题进行沟通,黄女士遂于2021年1月26日提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2倍工资差额、未续签劳动合同2倍工资差额等,共计59399元。

  律师调解员了解得知,双方之前合作关系较好,且公司确实存在经营困难,而黄女士提请仲裁主要是因为公司在解雇时不但没有任何补偿,且没有任何沟通、安慰,让其感到“心寒”。该公司负责人也承认,确实存在没有及时与黄女士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也未续签的情形。

  经过调解,双方在补偿金额上达成一致,但公司仅有3000元流动资金,无力全额支付补偿。调解员了解到公司库房有产品库存,且黄女士有直播销售产品的经验,在此情况下,调解员提出了“以货抵债”的灵活变通方案。双方对此均无异议,握手言和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集体仲裁”兼顾各方利益

  本市一家经营多年的机器设备制造企业,自2018年起因经营困难,未能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奖金。该公司40余名职工于2020年12月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相关事宜,后经职工内部协商,由9名职工先聘请律师提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15万元。

  律师调解员在沟通中了解到,该公司正在努力争取恢复生产,但受疫情影响,产品外销受阻,且无法前往国外索要外国公司拖欠的款项。公司已准备通过售卖厂房等方式筹款,支付拖欠职工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详细梳理案情后,调解员针对经济补偿金计算问题,向员工说明其主张中不合理部分,并以法律为依据,向公司阐明法定的经济补偿金额,通过平衡双方利益,帮助重新确定合理补偿金额。考虑到该公司资金缺口较大,调解员提出分期支付的方式,建议该公司提高首次付款的金额。经过8天反复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截至目前,本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共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36件,调解成功179件,调解成功率达75.8%,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41.6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kqcfnca10979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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