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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先进集体”是这样炼成的!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日前,宝坻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评为“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该部门作为宝坻区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牵头部门,立足检察机关职责定位,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方针,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成功办理全区首例“恶转黑”案件,提起公诉的所有涉黑恶案件事实定性均获法院认可。

  2018年以来,第二检察部共审查逮捕涉恶案件82件234人,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22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47件454人,提起公诉446人。所有案件均获有罪判决,所有量刑建议均被采纳,所有判决均已发生法律效力,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检察职能

  实施精准打击

  第二检察部对涉黑恶案件侦查全部提前介入,在侦查方向、证据收集等方面提出检察意见,为后续诉讼奠定基础。

  在办理王某东等人涉黑案中,检察官提前一个月进驻公安机关引导侦查,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全面固定涉黑犯罪证据体系,展现了高度的检察自觉。检察官始终坚持“是黑恶势力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一个不凑数”的标准,确保办理的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办案过程中,宝坻区检察院检察长全程调度、指挥、把关,副检察长带队出庭支持公诉,成功将该案由涉恶案件转化为涉黑案件提起公诉,成为宝坻区办理的首例涉黑案件。

  该院加强对黑恶犯罪案件的诉讼监督,保证黑恶案件办理“不落一事、不落一罪、不落一人”。3年来,宝坻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追捕漏犯9人,追加漏罪70余起。

  同时,广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3年来,宝坻区检察院办理的黑恶案件中,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7.6%。在办理信某强等人涉恶案中,首要分子信某强到案后拒不认罪,检察官结合犯罪事实、证据,阐明认罪认罚政策后,信某强当庭痛哭流涕,如实供述了全部罪行。

  坚持深挖彻查

  形成打击合力

  宝坻区检察院专门设立了“伞网”“黑财”办理台账,坚持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全面调查黑恶势力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及时查扣涉案财产。同时,制发精准财产刑量刑建议,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步发力。3年来,该院共发现、移送“保护伞”线索17条。

  在办理孙某明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检察官通过补充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查扣涉案车辆25辆、房产11处,涉案资金高达300余万元。

  第二检察部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管辖、追诉时效、证据标准等方面深入沟通、交换意见、达成共识。积极完善与法院的联席、会商机制,协调解决分歧,针对案件黑恶定性、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反复沟通探讨,统一标准。3年来,与公安机关、法院召开联席会30余次,确保涉黑涉恶类犯罪“捕得准、诉得出、判得对”。

  宝坻区检察院还开展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专题培训,进行庭审观摩和庭后评议,及时总结重大疑难案件办理经验,不断提升办案能力。

  突出源头治理

  延伸办案效果

  宝坻区检察院立足办案,深挖犯罪根源,加强源头治理,共制发综合治理检察建议26份,敦促有关部门堵漏建制、源头根治,检察建议回复率和整改率均为100%。

  同时,加大舆论宣传攻势。充分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活动。制作发放宣传标语、手册、传单万余份。通过宣传,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树立了必胜的信心与决心。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whwd/tjcaw-ikqciyzk85392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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