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社会团体

冒充警察诈骗女性?天津法院这样判!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已婚男人冒充警察

  招摇撞骗多名女性

  日前

  东丽法院依法对一起

  招摇撞骗罪案件

  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

  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12日期间,被告人王某在已婚状态下,通过购买假警服、假警察证、虚构人民警察身份及工作内容等方式冒充人民警察,先后与女性被害人杨某某、高某交往并骗取钱财。

  2020年

  8月至10月期间

  王某先后7次编造理由骗取杨某某人民币7700元。

  2020年

  11月17日、12月16日

  王某虚构房屋过户手续费不足、其母生病住院费不足等理由,从高某处共计骗取人民币4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kyamrmy575617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