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社会团体

宝坻区检察院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近日,宝坻区检察院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的通知》,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推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法定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办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证据发生新变化的案件进行重点排查、涉民营企业经营类犯罪进行专项排查。

  在对一起合同诈骗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承办检察官通过公安机关调取被害人询问笔录、和解协议书、谅解书等证据,向犯罪嫌疑人蒙某某的律师调取和解协议书、谅解书,以及蒙某某家属的转账记录等。经调查,蒙某某属于初犯、偶犯,被批准逮捕后,其家属帮其将从租赁公司租赁后抵押给他人的车辆赎回,并归还给租赁公司,且支付拖欠的租赁费用2万元,已全部赔偿租赁公司的经济损失,且与租赁公司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蒙某某父母及其妻子出具保证书,保证对其进行教育监督,承诺蒙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不再实施犯罪行为。

  据此,宝坻区检察院向公安宝坻分局出具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建议对蒙某某予以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采纳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延伸阅读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dt/tjcaw-iktzqtyt366990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