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在线

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衔接”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检二分院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近日,该院通过一份《检察意见书》,成功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衔接”,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日前,市检二分院在办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中,发现李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依法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遂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并当面送达。这是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以来,本市首例以《检察意见书》的形式将有关案件移送行政处罚的案例。

  去年三、四月间,李某花费13万元从一名外地男子手中低价购买各类知名白酒数百瓶并储存,准备在其经营的饭馆内进行销售。经鉴定,涉案白酒全部为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市场零售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0余万元。

  李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其购入准备销售的假酒尚未流入市场,属于犯罪未遂。检察机关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针对该案召开“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最终根据事实、法律以及听证意见决定对李某不起诉。

  李某虽然被不起诉,但其行为已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应接受行政处罚。为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堵塞漏洞,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司法衔接,市检二分院向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已经立案,依法将对李某进行相关行政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检察机关。

  市检二分院也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把检察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sdjs/fztj/tjcaw-ikqcfncc068956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