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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保护伞”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我们接到群众求助,说她被丈夫殴打,需要你们的帮助。”11月23日,宝坻区法院大白庄法庭庭长刘辉接到大白庄镇妇联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刘辉建议妇联工作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主动与当地派出所、村委会沟通,建议帮助受害人拍照、验伤,找相关人员调查、询问,查明事实、固定证据,最重要的是问清受害人的需求,为受害人提供庇护,确保其人身安全。

  经查,施暴人与受害人是夫妻关系,施暴人经常无故殴打受害人。11月23日下午,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施暴人再次殴打受害人,致其身体多处受伤。11月24日,公安宝坻分局大白庄派出所向施暴人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在妇联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受害人向宝坻区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宝坻区法院高度重视该案,当天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暴人向受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同时,将该裁定送达当事人居住地派出所、村委会、街镇妇联组织,有力震慑家庭暴力行为,共同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进行了回访,与当事人和村干部进行交谈,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释法明理,劝说双方理性处理夫妻矛盾。法官表示,若当事人需要心理疏导,可安排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免费疏导。受害人在回访中告诉法官:“虽然他对我态度没有改变,但没有再敢对我动手,保护令让我有了安全感。”

  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的重要职责。该案是宝坻区法院签发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人撑起“保护伞”,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同时有效推动社会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氛围,让家庭真正成为安全、温暖的港湾。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dt/tjcaw-ikyakumx25875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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