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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印发意见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近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做好律师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在代理案件、接受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过程中进行释法说理,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明确律师以案释法的范围和方式。律师对于接受当事人委托提供法律服务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的案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等,应当进行以案释法。创新以案释法形式,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律师应结合具体案情依法依规向当事人或其亲属进行释法说理;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期间,对有关事务的合法合规性开展以案释法;结合“法律六进”及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点,发挥传统媒体作用,依托新媒体平台开展以案释法。

  规范律师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律师以案释法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保密要求,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应针对有关司法机关法律文书涉及的法律规定及办案过程中当事人诉求、申请、质疑、举报、控告、申诉的重点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律师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应结合案件内容、性质、特点,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加强律师以案释法工作保障。建立完善以案释法优秀律师和典型案例选树收集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律师纳入“以案释法人才库”,将提供法律服务期间典型案例编辑汇总“以案释法案例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以案释法活动纳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年度检查考核内容,公益性以案释法活动纳入公益法律服务时长予以考核。对以案释法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给予表彰奖励。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sdjs/fztj/tjcaw-imcwiwss37768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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