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2月21日下午,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围绕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采取专题辅导+主题论坛的形式展开学习讨论。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苗林、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局管二级巡视员,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出席会议。市司法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保留正处职待遇干部,以及相关处室课题组同志100余人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燕主持会议。
专题辅导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郑振玉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学深悟透党中央决策部署 科学把握公共法律服务的目标任务”为主题,从科学把握相关概念及相互关系、科学把握工作目标和相关要求、科学把握职责任务和履职方式三个方面,阐释了对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10种理解,阐述了对现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具体任务,介绍了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职责任务以及实践路径,对于进一步科学理解、精准定位、对标对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践行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具有理论与现实的指导意义。
主题论坛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调解工作处、律师工作处、公证工作处5位代表根据前期学习调研情况,结合各自工作职能,重点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制机制、法律服务资源均衡配置、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建议”分别作主旨发言和交流发言。
马燕同志、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戴建海结合分管工作,分别对主旨发言和交流发言进行现场点评。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魏力、张国强对此次论坛发言进行书面点评。
苗林同志在讲话中对此次学习的形式、内容和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使命感。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司法行政机关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应该发挥的作用,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根本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绝对领导。二是加强学习,对标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责任感。要从六个方面进一步把握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任务要求、责任要求、方法要求、节点要求和保障要求。三是担当作为,注重实效,切实增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紧迫感。尽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划,筹备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四是以调研为牵引,推动全局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带头选好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按时完成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成果,有力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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