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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年历史的苗族古村落如何保护? 贵州发出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5月30日,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吴章义驱车前往雷山县方祥乡格头村,这是一个已逾400年历史的苗族古村落。

  一路蜿蜒一路景。水雾缭绕间,村落、梯田、古树在每一个不经意的转弯处,依次呈现。吴章义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去调查目前正在格头村新修的民宿是否符合传统村落风貌,并提示民宿老板一定要按照传统村落的规划修建民宿,以免产生诉讼风险。

  一纸保护令叫停破坏行为

  在雷山县,有68个传统村落,这里特有的山川风貌总能唤起人们内心深处“守拙归园田”的原始冲动。位于雷山县西江镇西江村的千户苗寨,2020年11月被公布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如今已是游客们的“打卡胜地”。但不是所有的古村落都能像千户苗寨这样幸运,有一些古村落在发展中曾遭受“阵痛”。

  2013年,台江县南某村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此后,这里的村民却新建了许多砖房,使得南某村的古韵原貌持续遭到破坏。2021年10月,台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根据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雷山法院是该案的管辖法院。

  

  格头村“包村法官”到法官工作站开展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工作。

  吴章义是这个案子的主审法官,他经过调查后发现,确实有多处新建房屋未依照规划修建,且多处违规房屋正建设中。一个行政案件的审理需要一定周期,如果等待判决生效,可能会出现“边诉讼边破坏”的情况,同时违规新建的村民也可能遭受更大的损失。考虑再三后,合议庭决定参照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发出了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禁止继续新建扩建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用司法力量培育更多守护人

  随后该案开庭审理,开庭当天还邀请了68个传统村落的负责人旁听。格头村村支书杨仁鸿就是旁听席中的一员。

  与南某村不同的是,格头村的风貌一直保持得特别好。通过网络传播,格头村渐渐成为当地热门小众旅游目的地。生意好的时候,村里最红火的农家乐仅“十一黄金周”期间,利润可达到7万元左右。看得见的收益也让“保护好传统村落风貌”成为大家的共识。

  杨仁鸿说:“对于寨子来讲,传统村落风貌成为了最珍贵的资源。所以法院下这个保护令,真的特别好,长远来看,对村里是非常有利的!”

  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负责人杨秀启作为格头村的“包村法官”,也尝试着将保护传统村落的司法力量前移。他与村里联动,每当有新的宅基地批下来后,杨秀启就会前往格头村,向准备新修房屋的村民宣讲相关法律法规。

  

  雷山法院法官巡回归来途中向村民普及农村宅基地新建审批政策。

  截至2021年6月底,雷山县8个乡镇共68个传统村落均挂牌成立了法官工作站。每一个传统村落都有一名专属的“包村法官”。“包村法官”除了日常纠纷调解之外,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宣讲保护传统村落的相关法律知识,必要时安排巡回审判,让保护传统村落成为更多村民的共识,将被动保护变为主动保护,让更多的村民变成传统村落的守护者。

  村落里的“碳汇交易”

  格头村村寨管理委员会坐落在村头。这是一个木质结构的二楼小屋,一进屋子,那种木料特有的芬芳会很快让人忘却钢筋水泥的快节奏。

  千百年来,苗族特有的吊脚楼、风雨桥与苗族歌舞在当地一直被很好地传承,但传承并不是在老祖宗的故纸上刻板复制,吊脚楼也有了当代视角的推演,改良后的木屋成为越来越多村民的首选。

  一间间新修的木屋给雷山法院带来了新的司法命题。

  2021年5月,罗某松持过期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在当地架桥岭采伐杉木469株。剑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向雷山法院提起公诉。罗某松是当地村民,采伐杉木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新修房屋。他原本觉得,自己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即便是过期了,自己的砍伐行为顶多违规,并不犯罪。

  这样的案件在雷山法院不在少数。当地民风淳朴,但村民的法治意识普遍不强,常常在没有主观恶意的情况下,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

  遇到此类案件,法官们通常以惩罚为辅、教育为主,不判被告人实刑,以“补植复绿”等形式惩戒。但雷山法院环境保护法庭集中管辖的几个县城的森林覆盖率都非常高,并且这里是特有的喀斯特地貌,土层很薄,无法在原地复种同样数量的树木。越来越多生效判决中待种树木开始无处栽种,甚至有被告人催法院早点定种树的地点。

  正是面临这样的困境,在审理罗某松案时,雷山法院尝试运用“碳汇交易”的方式,责成被告人履行生态赔偿的替代性修复义务。最终罗某松按照林业部门的测算,自愿认购两万余元的林业碳汇量(碳减排量),并与公诉方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前磋商协议书》。该案也成为贵州省首例破坏生态环境认购“碳汇”案。

  

  雷山县法院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对被告人罗某松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进行巡回宣判(贵州首例破坏生态环境认购“碳汇”案)。

  目前,雷山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司法碳汇补偿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认购碳汇案的适用范围,规范办理程序,为快速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及时修复被损环境资源提供了指导意见。

  2021年10月25日,“雷山县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中心”及“雷山县传统村落纠纷调解中心”在雷公山环境保护法庭挂牌成立。在今年启动的“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雷山法院继续以此二者为依托,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根本,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让越来越多的游人能在传统村落里找到那份绵长的“乡愁”。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60/2022-06/21/content_126389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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