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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假暂”案件办理周期从4个月下降为2个月,这里如何用数字引领考核智能化?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6-23

  

  监狱是捍卫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近年来,浙江监狱系统紧抓数字化改革契机,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切入口,围绕监狱执法难点、痛点,顺应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新态势,及时按下数字法治改革加速键,积极探索综合执法办案体系建设,推进监狱执法系统性重塑,形成了以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为两条主线的监狱执法办案管理体制机制,打造数字化办案平台,主动融入全省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更好回应和满足数字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作为监狱系统试点单位之一,浙江省金华监狱搭乘改革东风,积极拓展思路、敢于担当作为,率先翻开了“擦亮监狱法治文明窗口”的新篇章。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个数字法治监狱,了解综合执法办案体系,感受高墙内的公平与正义。

  计分考核标准统一

  计分考核是监狱执法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

  “罪犯的每一分都要有客观证据支撑,用客观化的证据还原客观化的事实。”在浙江监狱系统,这已成为大家的共识。而综合执法办案平台中的“计分考核”模块,则让民警实现了“教科书式执法”,确保每一分考核都有足够的证据支撑。

  那么,“计分考核”是怎样运行的呢?

  据介绍,“计分考核”模块通过规定流程,对计分考核案事件发生后的登记、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领导审批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标准化规制,并赋予执法民警、办案民警、法制员、各级负责人等不同权限,执法办案工作链清晰,责任也更加明确。

  “在平台输入相关罪犯姓名后,其罪名、刑期等各项数据都会自动关联,页面上的几十项数据中,真正需要手工录入的只有3项。而且,所有数据在监狱其他系统中均可调用。”省金华监狱狱政管理支队支队长项晓介绍说。

  不仅如此,每当发生一起加扣分事项,都统一由监狱指挥中心依照“处审分离”工作要求,通过系统指派办理民警在数字化制(取)证室进行调查取证,加扣分所有依据均以“证据”形式在平台上进行固定,形成计分考核完整证据链条,可事后还原客观事实。调查结束后,执法办案民警对罪犯行为定性后,相关法规条款、裁量基准都会自动关联。

  “计分考核实现了罪犯每计一分都有客观证据支撑,同时也确保全省民警裁量基准的统一,不会人为出现相同事项不同处理结果的情况。”省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处副处长陈龙说。

  

  减刑假释协同高效

  一直以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简称“减假暂”)是罪犯及其家属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法治监狱建设的重要内容。

  2021年,综合执法办案平台投入使用,成为监狱民警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的主阵地,“减假暂”模块更是因为实现了让每一个案件的每一项流程都在系统内有序自动运行而广受称赞。

  据介绍,“减假暂”模块能够预测罪犯何时符合减刑假释法定条件,并实时推荐符合的人员;然后智能排位功能会根据规定所设置的从严从宽情形、改造表现等情况,自动计算罪犯量化分并进行排位,降低人为因素影响;接着在结构化数据治理基础上,执法文书通过智制功能一键生成,减少人工制作版本多样的情况。据数据统计,“减假暂”模块上线后,执法文书制作时间由过去平均30分钟减少到现在的2分钟左右。值得一提的是,智能审查系统还会根据制度设置的后台规则,对罪犯信息进行智能校验。

  另外,平台还实现了与省内82家看守所、13家法院、14家检察院、115家司法所的“跨业务、跨领域、跨层级”多跨协同。平台投入使用后,法院“减假”案件协同办理、检察机关“减假暂”案件监督均100%线上完成;公安看守所的交付执行、司法所的入矫评估也均可线上办理;罪犯线上收押材料接收率从2021年初的30%提升至当前的90%,政法机关协同办案一体化水平大幅提升。

  流程明晰,一目了然,跑出了“减假暂”案件办理的“加速度”。据悉,目前通过线上办案,罪犯月考核汇总审批时间从原来的15天下降为7天;“减假暂”案件办理从原先约4个月下降为2个月。法院立案、裁定送达时间从5—7天下降为2—3天,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反馈时间从平均30天下降为15天以内,缩短近50%。

  通过数字化改革把“权力”交给流程,把制度转化为系统规则,通过数字建模,推进智能预测、智能推荐、智能排位、智制文书等,实现监狱内部主要执法环节全流程贯通,拉紧了执法办案、法制审核、领导审批全流程责任链条,切实提高了“减假暂”执法质效,也让刑事奖励政策运用更加公平公正。

  

  内外监督阳光透明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执法监督”是数字法治改革的另一条重要主线:监督要无处不在,同时要把过去的事后监督,变为全量监督、分层监督、在线监督。在综合执法办案平台中,“执法监督”模块与执法办案相伴同行,同时与法院的智审系统对接协同、信息共享,与检察院的“码上巡”相贯通,既加大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也利于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系统提醒:您有三条信息没有通过审核,请及时处理!”一早,省金华监狱法制科副科长刘日芳就收到了预警信息。

  这是“执法监督”模块在综合执法办案平台上的功能体现。此模块目前有“法制审核”“案件巡查”“执法考评”三项内容,能够实现民警执法办案全过程有监督、有考核、有评价,用监督倒逼执法过程规范化,防范廉政风险。

  比如,在案事件办理阶段,“法制审核”主要包括流程审核、证据审核、处理意见审核三个方面,其中流程为系统设定,证据主要审核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在“案件巡查”内容中,法制员可以对所在单位案件开展日常执法监督,对已办案件可以随时发起案件巡查,了解执法办案民警或下一级法制员工作是否存在不到位之处;对于案件办理中的顽瘴痼疾,通过“曝光台”及时予以曝光,促进问题自纠。在“执法考评”中,对民警执法办案情况进行考评赋分,最终形成单位、个人的执法质效考核排名,从而倒逼民警不断提高办案时效和办案质量。

  “‘执法监督’模块对民警办案进行全流程、全方位、实质化审核监督,让专业人干专业事,可以保障结果更加公正。”省监狱管理局执法监督处处长朱慧勤说。

  除内部监督外,监狱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与检察院的“码上巡”应用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充分发挥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责。例如,在“减假暂”模块中加入了检察院监督环节,在流程环节就可以对“减假暂”案件进行一票否决。

  数字法治改革,提高了民警执法办案效率,也提升了民警法治素养。未来,浙江监狱系统将继续挖掘数字潜力,围绕构建法治理念先进、法治体系完备、法治实施高效、法治监督严密、法治保障有力的法治监狱运行新模式这一目标,着力实现所有执法办案行为在线完成、在线监督、智能预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好展示新时代法治文明的浙江监狱形象。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7/2022-06/06/content_126340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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