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民生关注

内蒙古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2-05-30

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印发《2022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部署于6月在自治区民政系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

方案强调,要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以“促宣传、强责任、防风险、治隐患、保安全”为目标,推动自治区民政系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民政领域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民政服务机构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

方案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密结合实际,抓实工作重点,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活动扎实高效开展,不断提升民政安全管理工作质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形式,推动专题学习覆盖各级民政部门和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场所)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开展安全咨询,推广经验做法,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把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与民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起来,不断总结在建立健全民政系统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做法,努力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推动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标。(牟维清)


原文链接: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tbd/202205/2022050004196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