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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2-05-18

本报讯 (记者 周冉冉)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江苏各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积极助力省内和对口支援协作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参与乡村振兴,促进实现共同富裕。

《通知》明确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重点方向,包括参与省内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东西部协作和援藏援疆。广泛发动社会组织重点帮促省内6个片区,2个革命老区,12个重点帮扶县区以及82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动员社会组织与陕西和青海两省26个县开展结对帮扶,并持续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等地区实施社会组织“牵手圆梦”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摸底、走访、调研、筛选,建成聚焦困难群众关切、便于社会组织参与、“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需求项目库。各级民政部门组织社会组织梳理专业优势和活动意向,建立健全便于困难群众“点单”、社会组织“接单”,多层次、多领域、有重点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供给项目库。省级层面还将加快建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对接平台,提高供需对接成功率。

《通知》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给予有力政策支持,支持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宗旨的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保障基本民生、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等类别的公益项目;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在社会组织中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


原文链接: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tbd/202205/202205000418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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