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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召开民政系统近期 疫情防控专题会议

来源: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2-04-15

  根据民政厅党组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区疫情办对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主体责任,4月8日下午召开了自治区民政厅系统疫情防控专题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陈永奇在自治区突发疫情应急指挥部应急演练暨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关于开展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新冠肺炎核酸样本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对近期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强大合力,做到思想统一、政治团结、行动一致,党员干部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冲锋在前。把做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守严守牢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安全底线。二是层层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各处(室、局)、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责任,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把责任压实到人,要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工作方案和指南,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储备充足。三是要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统筹做好民政系统相关人群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水平,做到14岁(含14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和全程接种,尤其是60岁以上老人除禁忌症外要达到接种率100%。四是强化厅系统安全管理。厅系统及所属单位、民政服务公共场所,要坚持人防物防并重,要做好日常通风、消毒、佩戴口罩、测温、亮码等措施。要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特别是做好进返藏人员居家隔离等管理要求,不得私自外出,一旦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严格执行疫情防控“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确保全区民政系统不出纰漏,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五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核酸检测抽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做好自身防疫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同时,为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安全,儿童福利机构及养老机构、救助管理站等实行外来人员和本单位人员出入门登记检测制度,并按照非必要严禁入内原则做好防疫工作。六是厅系统和所属单位尽快出台疫情防控演练预案。各处(室、局)、所属单位负责人按疫情防控实际要求,尽快制定各业务领域疫情防控处置演练预案,并报厅办疫情办,经主要领导审定后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处置演练工作。七是将疫情防控纳入我厅绩效考核。我厅把疫情防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于工作中政治态度、责任意识、执行能力和工作作风表现突出的各处(室、局)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工作散漫、政治态度不坚定、责任意识不强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


原文链接:http://mzt.xizang.gov.cn/zxzx/gzdt/202204/t20220411_292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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