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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管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 作者:佚名时间:2022-04-15

      近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管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帮助局机关各处室、各相关社会组织理解、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现就《通知》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庆市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市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社会组织管理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管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和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修改完善并经局党组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出台该《通知》。

  二、主要内容

  《分类管理通知(送审稿)》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主要包括:一是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二是局管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参与治理、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等作用,管理体制、制度建设、作用发挥逐步加强,社会组织呈现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三是明确局各相关处室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的各项职能职责,促进局管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和机制。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及局机关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工,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并重、坚持处室协调联动和齐抓共管并重”的工作原则,按照“双重管理”和“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做好对局管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职能职责分工。主要包括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业务主管处室、行业管理处室、综合管理处室等7个方面,细化各处室及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的职责。

  (四)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主要包括登记、管理、处罚、退出等4个方面的措施。

  (五)支持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主要包括支持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公共服务、改革创新发展。

  三、适用范围

      凡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市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全市性社会组织适用本办法。

  四、执行标准及时限

      以局办公室名义印发机关各处室、各局管社会组织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1.局管社会组织:是指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市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全市性社会组织。

  2.“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原文链接:http://mzj.cq.gov.cn/zwgk_218/zcjd/202204/t20220414_10620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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