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修订的《西藏自治区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了“依据授权,委托核对;只作核对,不作认定;规范流程,保护隐私”等基本原则。《办法》明确了教育、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乡村振兴、医保、市场监管、残联等数源部门职责。《办法》将核对工作由原来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开展异地核对、跨省核对、线上线下视情核对。《办法》同时明确了核对机构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和追责事项。《办法》的修订实施,将促进各部门的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有效解决家庭收入核算难、救助对象认定难等问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