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关艳玲报道 日前,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登记、健全登记程序、规范有序运行,进一步推进“双减”工作。
通知明确,坚持从严登记,不再登记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双重管理登记体制,认真审核前置审批材料,加强对机构名称、业务范围、开办资金、活动场所、举办者等事项的审核把关。加强非营利性审查,做好事前告知,合理引导登记预期。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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