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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 全面惠及城乡困难群众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1-11-19

黑龙江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郭冀平

2021年,黑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发挥民政政策托底功能,全面推进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保障,惠及城乡困难群众240余万人。

为切实巩固牢、拓展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有效防止困难群众返贫致贫,黑龙江省着力推进三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工作机制、政策措施、服务对象上,黑龙江省全面加强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其纳入全省民政事业“十四五”总体规划,一体推进部署。与省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厅等11个部门,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部门会商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下发《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与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在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统筹全省民政领域资源,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协调发展。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将1055名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

二是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和监测。采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与“主动发现+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黑龙江省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摸排录入,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截至10月底,已将234万低收入人口信息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依托民政部“金民工程”、省政府“政务云”、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省低收入人口数据平台,推动建立“四网合一”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形成政策、信息、业务相结合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

三是线上线下、分层分类精准实施救助帮扶。黑龙江省切实发挥民政牵头作用,整合各部门优势资源,依托信息平台关联分析、综合研判,筛查存在返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发出风险预警,及时查访核实,开展精准救助帮扶,形成完整的救助服务预警网络。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生活状况变化,一旦符合救助条件,及时给予相应救助;对已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重点监测相关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对确实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相应救助政策的,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通过保基本生活救助、针对性专项救助、综合性普惠救助、帮扶性就业救助、全民性慈善救助等措施,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省民政厅认真研究兜底保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广泛开展实地调研,按照进一步增强救助帮扶系统性和集成性、进一步优化救助帮扶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救助帮扶内容和范围的工作思路,统筹考虑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家庭承灾能力弱、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的现实情况,不断完善“政策找人”服务保障模式,构建常态化、大救助、大帮扶格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明确了提升救助帮扶效能的五项具体任务。

第一,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大救助格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进一步充实完善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沟通工作信息,协同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共享内容、路径和责任,实现部门间数据安全、高效共享,尽快构建在社会救助议事协调机构领导下,政府各职能部门、金融保险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组织运行体系。

第二,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统筹制定按照社会救助对象数量、人员结构等因素完善救助机构、合理配备相应工作人员的具体措施。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责任和相关保障条件,设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所需资金,通过各项社会救助现有资金支出渠道解决,保障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持续开展。关爱基层救助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薪资待遇、工作场所等,保障履职需要。加强培训,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对困难群众有感情的社会救助干部队伍。

第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流程再造。实施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收入人口认定。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由乡镇(街道)经办机构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综合评估救助需求,提出综合实施社会救助措施的意见。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逐步优化各项救助申请、申报环节,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第四,加强工作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实践。指导各地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巩固边境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一体化成果,逐步实施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大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第五,强化绩效考核评估。将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评估考核内容,科学合理设定考核评估指标,全面统计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投入的各项资金、物资、服务等数据,合理运用绩效考核评估结果,建立奖惩机制,推动工作发展。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11.19)


原文链接: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tbd/202111/202111000380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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