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民政资讯

创新办学理念 盘活社会资源——青海省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老年教育新模式

来源:青海民政信息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1-09-12

9月8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携省老年大学副校长,实地考察勘验西宁市老年人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9月8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携省老年大学副校长,实地考察勘验西宁市老年人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正在筹建之中的西宁市老年人文化艺术交流中心,以老年人书画、器乐教学、艺术交流为主要特色。该中心紧临西宁火车站,面朝北山,背依湟水。拥有楼盘四楼整层使用权,面积980平方米,可用作教学及教学保障的大小房间20余间。  实地全面考察勘验后,阿更登充分肯定了西宁市老年人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区位优势、场地条件与办学理念。同时也指出,拓展市场主体,整合社会资源,是满足老年服务对象需求,推进全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必经路径。阿更登强调:  第一,各级关注,政策扶持,是老年教育事业“借鸡孵蛋”的根本保证。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整合与老年教育相关的职能部门力量,加强了对老年教育的统一领导,形成了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省政府和省民政厅先后印发了《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与《青海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作为全省民政孵化、培育和发展教育类社会组织的重头戏,为老年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第二,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是老年教育事业“提质增效”的重要前提。无论是教学设备先进、学科设置齐全、师资力量强大的省老年大学,还是准备承接政府购买老年教育服务的专业性强、课程设置各有侧重的社会服务机构,都要特别注重在管理上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要始终坚持公开原则,将课程设置、收费标准、校规学约等面向社会公开;要始终采取灵活务实的方法,增大灵活性,增强实用性,确保“教其所需、授其所益”;要始终突出社会化原则,全力为老年人提供同等受教育的机会,让更多的老年人学有所乐,且学有所成。  第三,创新理念,开门办学,是老年教育事业“推陈出新”的不竭动力。要突出老年教育的时代性,举办、合办或参与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活动,抒发老年人对党对祖国的感情,展现老年人感恩社会、回馈社会的风采;要突出老年人的社会性,利用老年人的社会影响力,通过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等文化活动的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和优势,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接触社会、参与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机会;要突出交流合作,坚持走出去办学,开阔学员眼界,学习外省老年教育的服务理念和经验,实现提高教学质量与提升社会效益的双赢。


原文链接:http://mzt.qinghai.gov.cn:8088/html/show-8961.html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