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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四个推动”助力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新发展

来源:内蒙古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9-04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化养老,加快建设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乌兰察布市“四个推动”助力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新发展。 

  一是推动建设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计划到2021年底,在街道层级全市至少建设7个具备综合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50%以上,在社区层级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覆盖率大于50%;到2022年,力争全市所有街道各建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建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二是推动建设全市居家社区养老信息平台。 建立能联通自治区、覆盖全市、联动各旗县(市、区)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市级居家社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养老”的智能养老服务模式,全面开展线上线下为老服务活动,促进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运用。信息平台为养老服务提供政策咨询、受理接单、数据统计、信息发布、运营结算等信息化支撑。 

  三是推动建立居家社区养老定期探访和医疗签约服务制度。开展社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活动,到2021年底,对失能、失智、失独、空巢、高龄等特殊困难老人月探访率达到50%以上,到2022年月探访率达到100%;大力推进医养康养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开展应签尽签的签约合作服务。2022年底实现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率达到3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 

  四是推动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工作。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单处养老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50㎡,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2022年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mzzx/jcxx/zhbg_165/202108/t20210831_49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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