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民政资讯

贵州率先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新增“网络保护”

来源:州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9-04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 李思瑾 陈鹏 见习记者 杨潇)8月3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修订后的《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共10章88条。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特殊保护”三章。

  

  《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情况及贯彻施行新闻发布会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后,贵州率先在全国启动地方配套法规修改工作,成为最早通过修订草案、最早颁布实施的省。

  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光杰介绍,贵州对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增条文52条,修改条文32条,保留条文4条,删除条文25条。

  修订版《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主要有压实家庭保护、加强学校保护、充实社会保护、新增网络保护、强化政府保护、细化司法保护、深化特殊保护、完善法律责任等九个方面。


原文链接:http://mzt.guizhou.gov.cn/xwzx/mzyw/202108/t20210831_69822329.html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