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专题报道

新湖南:积极探索社会救助综合改革 充分发挥八大慈善救助作用

来源:湖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9-04

  
    为积极深入抓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进一步满足低收入群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长沙市芙蓉区委、区政府针对全区低收入群体在实施法定救助的基础上,出台了“八大慈善救助”政策,推动幸福芙蓉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创新思路,出台政策,聚焦慈善救助

    (一)明确慈善救助八大项目。八大慈善救助侧重于低收入群体在享受法定救助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之后,再为其解决一些“急难愁盼”问题。集中体现在对低保户、特困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及低收入户的急难帮扶、子女就学、老有所养、逝有所安等方面,即慈善助困、慈善助医、慈善助学、慈善助老、慈善助贫、慈善助葬、慈善助急、慈善助无,切实解决了他们经常碰到的一些法定救助还不能完全覆盖解决的问题。

    (二)科学制定八大项目标准。一是慈善助贫。对于低保人员(含民政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三个传统节日给每人发放1000元临时生活补贴,作为“民生爱心红包”。二是慈善助医。年度第四个月、第十一个月当月在芙蓉区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每人发放临时门诊救助费各1000元,对身患重特大疾病致困的低保人员进行慈善扶助。当年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商保补偿和民政救助后,低保对象年度内自负医疗费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据实救助;超过5000元的按照分段累加的方式计算救助金额,自负医疗费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50%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0元(年度累计计算救助金额时只抵扣一次5000元)。三是慈善助学。对于低保人员的孩子(包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幼儿园每学期学杂费低于3000元标准的,凭票据实救助;高于3000元的,按每学期每人3000元标准救助。高中(含职高)每学期学杂费低于2500元标准的,凭票据实救助;高于2500元的,按每学期每人2500元标准救助。大学(大专以上)每学年学杂费低于10000元标准的,凭票据实救助;高于10000元的,按每学年每人10000元标准救助。四是慈善助老。对于年满60周岁以上低保人员按每月每人200元标准发放养老生活补助金。五是慈善助贫。凡街道审核、民政部门认定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每年按户发放5000元的生活医疗补贴金。六是慈善助葬。对低保人员去世后按《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治丧的,按每人4000元标准发放抚恤援助金。七是慈善助急。对突发下列紧急救助情况,给予一事一议救助:突发重特大疾病需要紧急救助的;突发不可控因素需要紧急救助;严重自然灾害需要紧急救助;家庭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境且无能力自救,给予救助对象一次性急难扶助,年度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0元。八是慈善助无。经街道审核、民政部门认定的事实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且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困难人员,由社区委托社会福利机构寄养救助,救助资金由民政兜底。

    二、注重效果,积累经验,助力综合改革

    (一)提升了低收入群体的幸福指数。芙蓉区兜底保障对象在享受八大慈善救助项目之后,生活保障力度、生活幸福指数大大提高,社会各界对区委、区政府关心、关爱、关注、关照低收入群体的美誉度大幅提升,特别是芙蓉区在全省122个区县市中率先施行这一创新举措,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发挥了头雁效应。

    (二)丰富了慈善救助的内涵外延。芙蓉区创新慈善救助的途径,特别是定向财政募集资金,丰富了慈善救助的内涵和外延,让救助的对象由单一个体变成一个群体,由单一群体变成了一个大的社会救助面,充分彰显了公共财政对慈善救助的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持。

    (三)创新了基层解决棘手问题的抓手。芙蓉区实施八大慈善救助项目后,一些棘手问题迎刃而解,做到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实化解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四)汇聚了社会关爱弱势群体的爱心。八大慈善救助的实施,发挥了很好的“蝴蝶效应”,倡导引领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广泛汇聚社会爱心,切实关爱困难群体,救助需要帮助的特殊对象。

    (五)开创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新思路。芙蓉区积极探索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既大胆创新,又以真金白银作支撑,还采取多种方式,做到便民、为民、爱民,切实做到了多条腿走路、多路径帮扶,扎实有效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拓宽了新思路,积累了新经验,创造了新模式。







原文链接:http://mzt.hunan.gov.cn/mzt/xxgk/mt/202108/t20210831_20417260.html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