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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来源:内蒙古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8-21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乌兰察布市民政局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优质服务贯穿于工作始终,多措并举促进各项政务服务工作走上快车道。 

  一是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推行“线上一网通、线下一窗办”服务模式,应用自治区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和民政厅门户网站,及时受理审核企业群众提交的申请,完善全区统一的基础信息库、电子证照库,为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提供技术支撑。着力提升窗口经办水平,在窗口服务单位配置熟悉政策、服务热情的咨询员,提供政策解答、办事引导、自助设备操作指导等服务。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民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现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二是强化协同配合,不断加强综合监管力度。在社会组织行政审批过程中,认真贯彻“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了综合监管合力。同时,民政局正在成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局际联系会议制度,尽快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综合管理体系。 

  三是扎实推进“互联网+社会组织登记”服务。为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推进“互联网+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市民政局把36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社会组织的登记成立、变更、注销等事项全部网上办理,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查询办理进度、网上审核、网上审批,实现社会组织审批事项“一网通办”。 

  四是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开展社会组织登记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对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深入开展社会组织登记事项精细化梳理工作,减少审批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将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注销时限由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减少到5个工作,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能力。 

  五是建立社会组织登记事项承诺告知评价制度。先后建立社会组织登记事项网上公开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好差评”制度,认真遵守“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不断完善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提高社会组织登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群众监督。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mzzx/jcxx/zhbg_165/202108/t20210818_49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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