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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推动出台《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来源:州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8-21

  中新网贵州新闻8月20日电 (记者 张伟)记者20日从贵州民政2021年半年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推动出台《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四类特殊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作为“特殊保护”专章写入条例。

  2021年以来,贵州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推动成立贵州省委省政府分管(联系)领导担任双主任的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召开贵州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推动出台《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四类特殊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作为“特殊保护”专章写入条例。

  贵州民政还认真履行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指导市县两级全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围绕加快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1+1+5+6”工作体系,制发《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等文件5个,制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等制度机制4个,协助相关牵头部门制定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等工作方案9个。

  聚焦民政主责主业,贵州民政制定《全省四类特殊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抓实抓细四类特殊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加快推进《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2021年上半年,贵州民政部门为1.1万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0.72亿元,为1.8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13亿元;扎实开展孤儿助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推动打造100个集关爱保护、心理疏导、文化娱乐、学业辅导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儿童之家”。

  下一步,贵州省民政厅将认真履行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全力宣传实施《贵州省未成年保护条例》,加快全面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1+1+5+6”工作体系,努力推动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发现、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机制,切实保障四类特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mzt.guizhou.gov.cn/xwzx/mzyw/202108/t20210820_69679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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