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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客户端】有组织无活动?我省向“僵尸型”社会组织“开刀”

来源:河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8-21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向前

    成立了社会组织,却少有实际活动,成了“僵尸”状态。8月1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发起“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全省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促进我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此次社会组织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摸底自查阶段(8月中下旬)、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月)和工作总结阶段(12月)。根据印发的《河南省“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全省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我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助力中原更加出彩作贡献。

    此次整治手段严厉,哪些社会组织属于整治对象?《实施方案》介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本次整治范围:

    (一)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二)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而整治的主要措施有:

    (一)撤销登记。对存在撤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及时予以撤销登记。(二)吊销登记证书。对存在吊销登记证书情形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吊销登记证书。(三)注销登记。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行业指导部门)督促并指导社会组织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四)限期整改。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行业指导部门)指导社会组织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改正、重整、合并、更名等方式),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的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等。

   

  


原文链接:http://mzt.henan.gov.cn/2021/08-19/2296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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