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陈越良司长一行来青调研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考察青海时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工作......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考察青海时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工作,确保修改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2021年8月1日至4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陈越良、副司长高洪山一行来青海省开展为期4天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座谈会暨调研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赴西宁市城西区、海东市乐都区、海北州刚察县、海南州贵德县,深入城西区文汇路街道文亭巷社区、刚察县沙柳河镇果洛藏贡麻村、贵德县尕让乡二连村、乐都区雨润镇汉庄村等村(社区)实地查看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开展以及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情况。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深入交流,听取本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的意见建议。期间,组织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湖北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社会学、法学领域的知名专家教授在海南州贵德县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座谈会。 陈越良司长指出,近年来,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出台配套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提升村级综合保障能力,确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青海省的有效实施,依法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农村基层和谐稳定。下一步,青海省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为指引,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力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编审:刁成秀 编辑:樊国丽 供稿:李洪源
原文链接:http://mzt.qinghai.gov.cn:8088/html/show-8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