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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人才优势 创新方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来源:内蒙古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8-02

  2021年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党委举办了“强国有我 请党放心——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解读”主题党日活动。社会组织党建办全体党建指导员、部分区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联络员及党员培养对象共60余人参加了活动。本次活动创新方式,采取嘉宾访谈、教学互动的方式进行,邀请了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联原一级巡视员、内蒙古学研究会会长胡益华教授,内蒙古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原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史和文献研究室主任、内蒙古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长杜轶鑫教授,内蒙古自治区党史学会副会长孙杰教授,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内蒙古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秘书长傅锁根教授等4位嘉宾现场解读、答疑释惑。

  活动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内蒙古高教学会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会秘书长李春晖教授主持。主持人分别向嘉宾提出了“如何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代表党中央向全体共产党员发出的伟大号召、对百年党史的历史分期及成就、向全党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宣告、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根本要求、伟大建党精神”等6个问题。4位嘉宾一一进行了深度解答,博得了阵阵掌声。嘉宾访谈结束后,主持人、嘉宾与参加活动人员现场进行了互动,3位参加活动人员分别提出了“内蒙古如何呵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社科类社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征程中如何展现更大作为?”“社科工作者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如何发挥积极作用?”3个问题,杜轶鑫、胡益华、傅锁根3位嘉宾分别进行了回答。

  参加活动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党课形式新颖,耳目一新,请来的嘉宾都是自治区党史研究方面的知名专家,授课贴近实际,针对性强。尤其是把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解读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紧密结合,收获很大。并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找准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实现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融合发展,引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全体参加活动人员齐呼“强国有我,请党放心”口号,结束了此次主题党日活动。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nscs/shzzdjb_2/shzzdjbgzdt/202108/t20210802_48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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