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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青海民政信息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1-07-17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和省直工委的实施方案,结合民政厅实际,现就......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和省直工委的实施方案,结合民政厅实际,现就2016年在民政厅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与要求原则
(一)认识重大意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对于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巩固、完善和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强化党组织对党员的联系服务和管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引导广大党员为实现“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131”总体目标奋发有为、建功立业具有重大意义。
(二)明确目标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突出正常教育,体现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各党总支、支部要根据各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学习教育方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坚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发展民政事业、在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要区分层次,对普通党员,重点强化党员意识,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不像党员、不在组织、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问题;对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重点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在党不言党,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等问题。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全厅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推动落实全省“十三五”时期“131”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民生、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利益,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把握基本原则。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各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发,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以“聚力工程”、“治庸计划”和“全民阅读”活动为载体。针对厅系统各支部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学党章党规。着重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党章》是党的基本法、总规矩,党规是对党员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和指引。要逐字逐句通读熟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要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要牢记党规党纪,明确党员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要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引导党员学习党的历史,重温入党誓词,强化党性与国情教育;要开展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教育党员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青海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厅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科学化水平。
(二)学系列讲话。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着眼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紧密结合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引导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及时跟进学习最新讲话精神,特别是结合民政工作发展的实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和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等。
(三)做合格党员。要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引导党员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推动民政改革发展的行动力量;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同基层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为促进民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积极贡献。
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十项措施
(一)组织好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组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厅党组中心学习组2016年学习计划的重点是,学习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的重要批示,加强党组领导班子建设。计划每季度举行1次专题学习讨论,由党组成员带头交流学习体会。邀请省委党校、省社科院和省委讲师团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同时,全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调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各支部要引导党员强化自学,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鼓励党员干部学思践悟,撰写学习 体会。坚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贯穿始终。
(二)创新党课学习方式。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由支部书记主讲党课,鼓励党支部委员、身边的先进模范和普通党员等联系实际讲党课。支部要结合专题组织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要作出合理安排。支部党课的形式要更多的于实践结合,注重学中干、干中学,注重学习成果转化。厅党组成员要在本人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讲党课,并选择一个分管党支部讲党课;今年“七一”前后,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厅党组成员和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集中安排讲党课。
(三)围绕专题开展学习讨论。按照“三会一课”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学习讨论。学习讨论专题要紧紧围绕学习教育重点内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学习教育重点内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已在附件中列出)。要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学习党的历史,强化党性与国情教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开展新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业务联系较多的支部和工作地点相近的支部,可以联合召开党员大会,组织集中学习讨论、上党课。厅党组成员、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党支部要针对本支部的实际,确定学习研讨专题,既要紧扣主题,又要紧贴实际,让党员学得进去,论得起来。利用各种平台和教育资源,要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
(四)做好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在搭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载体中,要重点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大力弘扬“民政精神”,宣传“民政文化”品牌,计划在9月开展“民政爱心使者”和厅系统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报告会,着力培育壮大“民政爱心使者”群体。
(五)民主评议和确定党员等次。从7月4日至7月22日,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年中初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前,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员民主测评初评后,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每名党员评议等次,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区别不同情况,给予3个月的时间进行整改。至11月25日前,对全体党员进行年终测评,再次确定党员的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初评整改后仍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并不允许参加厅系统年终先进的评选。
(六)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结合党员民主测评年中测评工作,厅党组和各党支部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对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意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会后,要针对支部和党员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根源症结,按照具体化、可操作、能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在11月中旬结束。
(七)落实三级责任,开展“聚力工程”。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联动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落实三级党组织责任,加强党建基础工作。从抓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入手,以《党章》为基本标准,抓党的各项制度落实,抓党员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从抓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入手,开展中共党史教育、中国历史教育、廉政勤政教育以及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从抓落实各基层党组织廉政主体责任入手,推动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全厅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从抓厅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工作入手,强力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继续执行支部和党员承诺点评制度和评选“季度践诺之星”活动,在各支部每季度评选出的“季度践诺之星”基础上,选树厅系统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于明年“七•一”予以表彰;从抓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培训入手,加强党员干部职工能力建设。继续开展“民政岗位大练兵”、“民政大讲堂”活动,“民政大讲堂”计划于6月至10月举办4期;结合民政厅“三基”建设的干部基本能力测试工作,开展第二轮“民政岗位大练兵”和“自然灾害应急拉动演练”;从抓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政型、节约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入手,继续实施“聚力工程”,按照党支部“五个好”的要求,组织开展创品牌党支部活动,着力打造“谋民政发展能力强、促工作落实能力强、提队伍素质能力强、抓组织建设能力强”的“四强”基层党组织,实现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能够很好的履行民政基本职能任务的民政厅党员队伍。
(八)实施“治庸计划”立足岗位做贡献。各党支部要结合落实厅党组2016年工作要点、省委专项巡视整改任务、今年各单位的目标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职责任务,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推动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厅机关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基层干部和民政服务对象,加强服务指导;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党员示范岗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谋划推进“十三五”民政各单项规划和改革创新,在民政业务工作中把好政治关。要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在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中,机关党委将组织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年底,结合“聚力工程”、“治庸计划”和年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评选全年“践诺之星”和党建工作品牌支部。
(九)开展争当“五个先锋”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在全厅党员中开展争当“五个先锋”活动,即:在抢抓机遇上当先锋。引导全厅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以制定“青海民政十三五规划”为契机,主动争取国家支持青海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省级专项规划项目支持,推动新一轮部省合作,进一步加强青海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夯实青海民政物质保障条件,推动青海民政创新发展;在勇于担当上当先锋。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牢记“民政为民”宗旨,着力破解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在全厅系统探索建立以实绩考核为基础的弹性奖励机制制,适度拉开奖励档次距离,形成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争标兵的工作机制和浓厚氛围;在开拓进取上当先锋。引导全厅系统党员干部把创新摆在突出地位,开展“读书建功活动”,鼓励党员学习新知识、更新旧观念,树立进取精神和奉献意识,围绕制约青海民政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推动政策创制、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上有所突破;在真抓实干上当先锋。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按照“两学一做”和 “三严三实”的要求,立足岗位,精益求精,进一步发扬“孺子牛”精神,做到“我是民政人,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在严于律己上当先锋。引导党员牢记党纪党规,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立崇高道德追求,以“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重要标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做到心悬“律己之剑”,经常斩切还存在的私心杂念;敢于“画地为牢”,自觉做到在法规规范和道德面前不逾矩。
(十)助力“精准扶贫”。各党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把扶贫工作纳入规划之中。邀请机关相关支部的书记到民政厅四个帮扶村党支部和部分社区党支部开展党的惠民政策宣讲;要在学习教育增强党员意识的基础上,以“精准扶贫”为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实践载体,在落实结对认亲帮户“双帮”、党支部与扶贫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工作中,牢记宗旨、改进作风,在实践中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精准扶贫”同频共振。
四、组织领导
在厅党组领导下,党支部作为开展“两学一做”的责任主体,承担全部学习教育责任。机关党委负责牵头对厅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推进交流等工作。
(一)抓好责任落实。厅系统各党支部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坚决实施厅党组的实施方案,用心用力,抓细抓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机关党委要加强督促指导把关,对在职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民政厅三级党组织的书记和各级班子成员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把“两学一做”纳入今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离退休支部的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
(二)强化组织保障。要针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摆出的基层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加大整顿基层党组织管理党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工作力度,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加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摸清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以“两学一做”为主题,举办支部书记书记学习研讨班,推动各支部学习交流。对组织委员、纪检委员等党务骨干普遍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要求。
(三)发挥民政信息网作用。充分利用民政厅RTX、微信和宣传栏等平台等,及时推送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在青海民政网页开设“两学一做”专栏,宣传交流厅系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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