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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巩固和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来源: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6-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史教育部署要求,制定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配套政策,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系列之“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行动,近日,区民政厅结合拉萨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印发了《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积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不断满足老年人个性化生活需求,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市社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农牧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具备养老服务功能,农牧区建制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达到50%以上。《方案》明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应面向辖区所有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助医服务、助洁服务、助浴服务、助急服务。条件允许的地方,可以将服务内容拓展到精神慰籍、健康管理、文化娱乐、教育培训、银发顾问、老年康复辅具租赁等。并明确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残疾老人、低保老人、计划生育失独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农村留守老人以及70岁以上空巢老人等老年群体应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城市社区主要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和建立家庭护理床位的形式提供养老服务。农牧区社区主要拓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养老服务功能,或试点建立农村幸福大院,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各地市大力培育或引进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或企业,承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养老服务企业,或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都可以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近年来,拉萨市开展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在政策体系、保障机制、设施完善、医养融合、人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初步构建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通过《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原文链接:http://mzt.xizang.gov.cn/zxzx/gzdt/202106/t20210623_247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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