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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南京:特困救助未成年人延至18周岁

来源:江苏民政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1-06-18

  昨日,南京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南京市刚刚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据悉,该《实施方案》有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等20条具体举措,特别突出了临时救助时效性、拓宽社会救助覆盖面等8个方面惠民措施。

  目前,南京全市在册城乡低保户5.02万人,特困供养对象1.36万人,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945元,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实施方案》进一步拓宽了社会救助覆盖面。比如,特困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进一步扩展至低收入人口;对低收入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以及已享受因病支出型医疗救助的大重病患者,经本人申请,可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集中供养; 对特困人员、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复核期内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救助水平等。

  《实施方案》进一步突出临时救助时效性。开通12345平台群众救助专席电话,受理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首次申请急难救助,金额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倍以内的,可委托社区(村)直接实施等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强调进一步建立完善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机制。去年,金陵晚报市民政局与大数据局联手,依托14个部门所掌握的32类人群51万余人专项数据资源,建立了我市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排查、入户核查的方式,将过去单一的“依申请”救助变为“依申请”与“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相结合,明确提出把常态化走访排查困难群众列为社区“两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列为社区社工和网格员巡查的重点工作,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电话、来信来访等,强化多主体、多层面、多渠道的主动发现。


原文链接:http://mzt.jiangsu.gov.cn/art/2021/6/18/art_55087_9853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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