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蔡君彦
6月11日,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在全省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和夏季专项救助行动,旨在结合正在进行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深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成果。
要主动向社会公众开放救助管理机构
今年6月19日是第9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携手相助、让爱团聚”为主题,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要充分宣传救助工作,特别是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展示照料服务情况,向社会各界宣传有关救助政策、介绍救助程序,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助力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回家,提高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救助工作认知度、认可度。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丰富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引导舆论,主动沟通媒体,直面热点难点,回应社会关切。
要主动向社会公众开放救助管理机构,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委员会或特邀监督员制度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爱心人士等成立监督委员会或担任特派监督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志愿者、公益慈善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氛围。
扎实开展夏季专项救助行动
通知明确,各地要结合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防范特点,扎实开展夏季专项救助行动,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利用好“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调动社会各界力量,联合开展救助。
要尽可能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进站避暑,对不愿进入救助管理机构受助人员,要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和用品,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临时避暑救助点。
在发生暴雨、汛情等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地区,救助管理机构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及时为受灾转移群众、因灾滞留群众提供临时救助服务,协助自身无力返乡的受助人员返乡。
以“零托养、零滞留、全安置”为工作目标
通知强调,各地要将此次活动与正在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以“零托养、零滞留、全安置”为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积极开展站内照料。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开展站内照料服务,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升站内照料服务水平,提高站内床位使用率。严禁将受助人员托养在民办托养机构,尽快消化站外托养,实现“零托养”工作目标。
二要大力推进安置工作。各地要按照“先安置、后落户”的原则开展安置工作,积极制定安置方案,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审批。严禁将应安置受助人员落户到救助管理机构。
三要积极开展寻亲工作。各地要积极利用人像识别、DNA比对、头条寻人、询问甄别等多元手段开展寻亲工作,按照规范采集入站人员信息,人像信息必须符合识别规范,定期对已安置人员开展寻亲。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救助管理机构要成立专门的寻亲工作小组,承担辖区内救助管理机构的寻亲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寻亲信息比对、询问、反馈工作。
在全面做好机构安全防护工作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救助管理机构要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排查,及时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修维护,重点针对水、电、天然气、制冷设备、监控视频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止出现各种安全事故。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持之以恒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电话,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受助人员自行来站的要及时办理入站等手续,接到求助电话要及时赶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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