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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完成社会救助提标资金补发工作

来源:内蒙古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6-09

  截至5月底,包头市全面完成社会救助提标资金补发工作,为32877名低保对象补发提标资金546万元,为3849名特困供养人员补发提标资金122万元。此次提标,城镇低保标准提高45元,达到每人每月795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提高400元,达到每人每年7044元;城镇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95元,达到每人每月1695元;农村牧区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600元,达到每人每年10600元。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mzzx/jcxx/zhbg_165/202106/t20210609_48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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