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底,包头市全面完成社会救助提标资金补发工作,为32877名低保对象补发提标资金546万元,为3849名特困供养人员补发提标资金122万元。此次提标,城镇低保标准提高45元,达到每人每月795元,农村牧区低保标准提高400元,达到每人每年7044元;城镇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95元,达到每人每月1695元;农村牧区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600元,达到每人每年10600元。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