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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力争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1-05-24

  近日,甘肃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措施》称,至2022年,嘉峪关市、定西市、酒泉市、金昌市、合作市在城区范围内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天水市、白银市有一个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另一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地级城市、临夏市及兰州新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至2025年,力争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城区及兰州新区城区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措施》指出,推动有立法权的城市加快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工作,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轨道,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按照《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持续建立完善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2025年底前形成一批具有我省地方特点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

  《措施》强调,省级财政建立奖补机制,对实施效果好、示范效应强的城市,给予一定奖补。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安排上给予分类设施建设适当倾斜。各市州、兰州新区、有关区(市)要将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投入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税收优惠。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措施》要求,各城市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积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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