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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

来源:黑龙江省民政 作者:佚名时间:2021-05-21

  张树革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文明祭祀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省推进文明祭扫情况

  (一)殡葬改革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省委省政府对殡葬改革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批示,近四年省政府先后5次召开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部署殡葬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推动殡葬改革等工作落实。近年来,省、市、县三级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依据职责主动作为,联合开展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加大对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等地还加大了对生产销售封建纸质祭祀物品的企业和经销点的查处力度,有效推动了行业良性发展。

  (二)大力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近年来,我省坚持绿色惠民殡葬改革方向,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出发,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惠民政策。指导各地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快惠民政策提标、扩面、增项,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二是不断提升殡葬服务窗口水平。持续深化殡葬行风建设,引导殡葬服务单位增强“窗口”意识,不断规范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各地普遍推出千元百元办丧事、平价殡葬用品保供应等方案,通过创办微信平台,增设便民窗口、网点,为百姓提供多元化服务。三是推动殡葬公共公益优先原则。引导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对服务管理不规范、偏离公益方向、群众满意度低的依法强制退出。同时,推进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三年建设规划,已完成既定的100个建设目标,既节约了土地,又方便了群众。

  (三)加强文明祭扫的宣传引导。以清明节等重大节日为契机,联合省委宣传部、广电局等部门,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倡导文明祭扫、绿色生态安葬的新理念。今年清明节期间,积极开展“三个一”(开展一次代祭、献上一支鲜花、擦拭一次墓位)和“云祭扫”服务,开展集体代祭活动1874次,献花12.4万支,擦拭墓(格)位38.5万个,“云祭扫”平台访问量超过34万次,新的祭祀理念越来越受到群众认可。

  (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4〕21号),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四个带头、四个禁止”,即: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禁止违规治丧;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禁止私埋乱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禁止迷信活动;带头倡导殡葬改革,禁止包庇纵容。广大党员干部能够自觉做到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祭扫,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日益凸显。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也加大了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使用公车祭扫等问题的查处力度。

  二、加强文明祭扫的工作安排

  您提出的建议与《殡葬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中“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实质相符,也与我省近几年不断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的工作部署相符。下步,我们将继续一如既往的推进文明祭祀工作。

  一是疏堵结合推进文明祭扫。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从便民惠民的角度出发,继续推动殡葬回归公益和惠民殡葬政策提标扩面,高质量完成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建设项目,用心用情为广大群众提供多元化、优质化服务,切实满足服务需求。同时,继续发挥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祭扫等不文明行为的管控力度,推动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不断走向深入。

  二是加强政策创制推进文明祭扫。国家正在制定关于深化改革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对殡葬改革和殡葬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出台后,我们将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研殡葬工作,抓紧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实施意见,以法治化手段约束祭祀行为。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推进文明祭扫。继续以清明节等重大节日为契机,联合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进一步深入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积极探索H5、动漫、微推等新形式,大力宣传安全文明、绿色低碳祭扫方式。通过多层次、多角度、高频次的宣传,把群众从倚重实物祭扫、实地祭扫引导到注重孝老爱亲、文明节俭等优秀文化传承上来。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盼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1年5月14日

  

  联系单位:黑龙江省民政厅

  联系人及电话:李泰然 高瑞林 0451-82620150/53623853

  


原文链接:http://mzt.hlj.gov.cn/993/33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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