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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调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5-18

  从今年开始,广安市民办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将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全市由社会力量投资运营的养老机构补贴,变为根据养老机构等级的不同给予差别化运营补贴,最高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及以上,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标准也由之前的每年每个3000元调整到不低于2万元。

  今年以来,广安市民政局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努力办区域性最好的养老。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养老机构补贴对象为经依法设立、符合民政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54项基础指标,且在正常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和每月运营时间不低于22天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通知》规定,今年1月1日起,按新标准发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符合享受运营补贴政策的民办养老机构按实际入住人数每人每月50元执行。在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划分后,按照机构实际评定等级补发运营补贴,未参加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或参加评定未达到最低等级的养老机构不再发放运营补贴。

  广安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负责人表示,全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养老机构的设备添置、设施设备维修改造、护理人员工资、护理人员培训、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费用。同时,要求各地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老人入住情况、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动态管理机制和核查制度。对享受运营补贴的民办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半年核查一次,每年一季度公示上年度运营补贴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


原文链接:http://mzt.sc.gov.cn/scmzt/dfmz/2021/5/17/ec1f513a668a4f1fbd21b39208a126a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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