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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民函〔2021〕46号 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343号提案的答复 <

来源:黑龙江省民政 作者:佚名时间:2021-05-07

  付子卓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民政事业的关心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加剧,养老服务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医养结合是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通过这几年的努力,我省医养结合体系正在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也在不断提高,总结出了一些切合我省实际的好经验好做法。

  一、我省医养结合现状

  民政部门和卫健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一是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制定了医养签约服务规范,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事宜。二是探索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完善硬件设施,充实人员队伍,重点兜底保障好特困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农村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的统筹规划。三是筹建养老信息平台,在县(区、市)建立了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养老健康和养老信息共享。四是推进医养结合机构的“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程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强服务监管,使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一次性结算平台。

  二、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主要包括:减轻机构税费负担,强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提供服务。二是优化保障政策。支持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厘清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三是加强队伍培养和建设。包括扩大医养结合队伍,民政部门将把人才培养纳入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增设养老服务课程。四是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五是积极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业。

  

  联系人:裴德琼

  联系电话:0451-85710866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1年4月30日

  信息是否公开:是

  办理结果分类:A

  


原文链接:http://mzt.hlj.gov.cn/993/33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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