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举办学习贯彻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业务培训班
4月22日至23日,省民政厅举办学习贯彻《青海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暨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
4月22日至23日,省民政厅举办学习贯彻《青海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暨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全省社会救助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共计119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提升市县两级民政局社会救助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对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理解领悟,立足新发展阶段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把学习贯彻《实施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系统推进《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地落细;将学习贯彻《实施方案》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乡村振兴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结合“解忧暖心传党恩”实践活动,加大走访排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建立健全具有青海特色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统筹体系建设的牵头作用,针对绝对贫困、相对贫困、急难情形,做好核心救助层、重点救助层和普惠救助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建立综合型新救助格局;加大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扩大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范围,推动低保申请就近办和异地办。创新救助方式,借鉴西宁市开展的“物质+服务”国家级试点救助新模式,对救助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更加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借鉴海西州开展的低保城乡一体化省级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致、补助方式一致、程序一致;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发展,围绕“智慧民政”建设,大力推进“金民工程”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打通部省数据对接,搭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对接,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
编审:陈楠 编辑:樊国丽 供稿:闫丽
« 1 2 3 »
原文链接:http://mzt.qinghai.gov.cn:8088/html/show-8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