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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实施百余天,西藏第一季度离婚率有哪些变化?

来源: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1-04-21

  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婚姻登记新增了“离婚冷静期”法定程序。该政策实施到现在已超百天,4月20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全区2021年第一季度离婚申请共1532对,实际办结660对,同比2019年下降了120%,比2020年下降了65%,离婚登记大幅降低,从数据上看,“离婚冷静期”初见成效。

  

一时冲动闹离婚
“离婚冷静期”施缓兵之计

  4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三楼的婚姻登记处。在城关区民政局服务点办理业务的市民不多,基本都是前来申请登记结婚的。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前来申请离婚登记的人90%以上都是因为感情不和、性格不和,很多人是带着冲动、盲目的情绪来的。”城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拉萨市城关区今年第一季度离婚登记66对,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约40%,与前年同期相比下降约60%,离婚登记大幅降低。

  

  据悉,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离婚证,逾期不登记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在冷静期的30日内,只要有一方反悔,撤回了离婚申请,即离婚登记无效。

  

  

  

  “前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绝大多数情绪不稳定,因一时冲动才有了离婚的念头。经过30天冷静期,夫妻双方有足够的时间思考做出较为理性的决定,让他们能够更理性地看待婚姻问题,避免轻率离婚。”城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数据显示,拉萨市城关区今年1-3月份,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188对,处于冷静期待协调的夫妻61对,主动撤销离婚申请的夫妻4对,逾期自动放弃的24对。

  

今年第一季度
我区离婚办结660对

  自2021年民法典施行以来,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及时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并要求全区婚姻登记员及时学习领会和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各市地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民政网站等多种渠道方式宣传民法典中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婚姻,谨慎行使婚姻权利。

  

  

  

  城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离婚冷静期’的设立避免了因性格差异、生活琐事和赌气等原因而做出轻率举动,冲动型离婚得到了有效缓冲。该政策的实施,对降低离婚率、维护家庭和谐美满和社会稳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对于前来申请登记离婚的夫妻,婚姻登记员首先会询问一下离婚原因,然后跟他们告知、解释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法律法规,再让他们回去先冷静思考一下。

  

  另外,拉萨市民政局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新增及亮点条款内容进行提炼摘录,目前正在制作宣传册。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则不需要“离婚冷静期”,夫妻中的一方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尤其是遭遇家庭暴力、遗弃等情况,当事人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mzt.xizang.gov.cn/zxzx/mzyw/202104/t20210421_200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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