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专题报道

【扬子晚报】30天冷静期内接受辅导和调解 南京三成闹离婚夫妻放弃离婚

来源:江苏民政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1-04-21

  今年元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30天冷静期。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除了少部分坚决要离婚的夫妻,很多准备离婚的夫妻都接受了冷静期内的辅导和调解。南京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本月初,全市有三成申请离婚的夫妻,在接受冷静期的辅导和调解后放弃了离婚。

  “离婚原因:婚外情,异地生活,家庭关系纠纷,家庭暴力,婆媳矛盾,一方不履行家庭义务……”今年起,来到南京市建邺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进门都会收到一份妇联部门指导的专业社会组织“缘之园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发放的《离婚冷静期婚姻家庭辅导》表格,在自愿的基础上,他们可以接受3次免费辅导,以决定是否必须离婚。

  一对结婚5年多的年轻夫妇,妻子还怀着9个月的身孕,两人来办离婚。“缘之园”的志愿者向他们发放了表格,两人分别接受该中心心理学和法学方面专业人士的辅导。辅导两次后,女方生产,男方悉心照料妻子,不再提离婚。

  原来,妻子怀上二胎宝宝后,为照顾儿媳妇,婆婆从老家赶来。但因为生活习惯存在差异,婆媳经常发生矛盾,而丈夫多站在母亲一方指责孕妻。这导致双方不愿意互相忍受,于是来办离婚。

  经过调解后,两人愿意站在对方立场考虑问题,懂得体谅对方。“估计不需要第三次调解了,他们在冷静期内达成了和解。”“缘之园婚姻家庭服务中心”主任吴俊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对来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的所有夫妻都会提供一份表格,只有很少一部分夫妻表示坚决离婚,其他的都接受了在冷静期进行辅导和调解。


原文链接:http://mzt.jiangsu.gov.cn/art/2021/4/19/art_55087_9757143.html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