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民生访谈

四部门: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1-04-21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 》提出,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

  据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了解,居民是指:在中国长期从事生产和消费的人或法人,符合上述情况他国的公民也可能属于本国居民。这时,居民可分为自然人居民和法人居民。自然人居民是指那些在本国居住时间长达一年以上的个人,但官方外交使节、驻外军事人员等一律是所在国的非居民;法人居民是指在本国从事经济活动的各级政府机构、企业和非营利团体,但是国际性机构,诸如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组织,是任何国家的非居民。

  《意见》强调,在房地产长效机制框架下,支持海南在住房租赁领域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

  此外,《意见》要求,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依托资金流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资金流动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洗钱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有效履行属地金融监管职责,确保风险防控能力与金融改革创新相适应。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