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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动态(第三期)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作者:佚名时间:2021-04-16

  河北省民政厅4月2日组织召开省属社会组织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政策宣贯暨“我为企业减负担”工作部署会议。会议要求,各省属社会组织要按照《通知》《实施意见》“六不得一提高”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得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各省属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社会组织查询途径,及时发布民政部门公布的非法社会组织信息,拓展曝光深度和广度,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辽宁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全省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握关键工作环节,加大信息收集排查力度,加大综合查处惩戒力度,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扩大社会面管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广东省民政厅等20部门4月1日联合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广泛动员,迅速掀起打击整治热潮;分类施策,精准界定打击整治范围;强化执法,集中查处关停取缔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创新方法,形成线上线下治理闭环;标本兼治,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甘肃省民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3月31日联合召开全省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强大合力;要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落实;要健全以联合执法检查、非法社会组织信息通报、案件调查配合和法律责任追究为重点的工作运行机制,从严查处非法社会组织;要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宣传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深入揭批非法社会组织招摇撞骗的新伎俩及危害性,形成全民知晓、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等方式,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上下贯通、精准规范的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长效机制。

  

  


原文链接:http://www.mca.gov.cn/article/xw/ywdt/202104/202104000332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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